牡丹江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是:围绕党的中心任务,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,开展妇女儿童工作;调查研究全市各阶层妇女儿童的情况、问题,提出建议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;组织、动员全市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;向广大妇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妇女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;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,全面提高妇女素质;表彰全市各行各业先进妇女,促进女性人才成长;代表全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规范性文件,并监督实施;为妇女儿童服务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;负责接待处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,依法维护妇女婚姻家庭、人身财产、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,参与、监督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宣传贯彻实施,促进男女平等。